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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关于2023年第三批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7-28 17:30:04
文章作者:本站编辑
先研院2020级研究生:
为做好2023年第三批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工作,现对相关工作详细流程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初审
1.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24:00。
2.初审要求
(1)学位论文由一位专家进行初审,仅给出相应修改意见,不区分“通过”或“不通过”;
(2)学院统一安排学位论文初审工作,学位论文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后方可送预评审。
二、学位论文预评审
(一)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24:00。
(二)学位论文上传及查重
1.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https://yjs.ustc.edu.cn/)-学历学位-学位申请,点击“提交论文”(需提前通过培养方案审核、学费缴纳等审核);
2.完善“个人信息”栏目中的本人、导师等相关信息;
3.在“论文管理”-“上传论文”栏,阅读并遵守红字注意事项,上传学位论文;
4.学位论文上传成功后,在“查看论文”栏打开上传的学位论文,核对校验学位论文上传是否成功;
5.学位论文上传后,系统将自动安排查重,预计1-2天出结果。
(三)预评审要求及结果运用
1.预评审论文需满足要求
(1)校内导师和实践导师在学位论文授权使用说明中签字;
(2)校内导师在学位论文评阅系统中审核学位论文并通过;
(3)学位论文重复率低于10%(不含)的学位论文学院安排预评审;重复率在10%—30%之间的,可自行修改后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再次上传;重复率超出30%将直接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2.学位论文预评审结果运用
学位论文由两位专家预评审,评审结果分为两档:同意送审、不同意送审。
(1)预评审结果为同意送审+同意送审,预评审通过;
(2)预评审结果为不同意送审+不同意送审,预评审不通过;
(3)预评审结果为同意送审+不同意送审,学院安排第三位专家评审,若第三位专家评审结果为同意送审,则学位论文预评审通过,若第三位专家评审结果为不同意送审,则学位论文预评审不通过。
预评审不通过的学位论文,完善修改5日后可上传再次预评审(需在8月31日前),再次预评审不通过的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三、学位论文盲审
(一)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24:00。
(二)学位论文上传及查重
1.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https://yjs.ustc.edu.cn/)-学历学位-学位申请,点击“提交论文”(需提前通过培养方案审核、学费缴纳等审核);
2.完善“个人信息”栏目中的本人、导师等相关信息;
3.在“学位论文管理”-“上传学位论文”栏,阅读并遵守红字注意事项,上传学位论文(因需盲审,全文不能出现个人及导师的相关信息,请将论文封面【包括中英文】中的本人及导师的相关信息抹去,致谢和个人简介两页删除,若发现相关信息没有删除而导致无法送审,后果自负);
4.学位论文上传后,在“查看学位论文”栏打开上传的学位论文,务必核对校验学位论文上传是否成功,并检查版本、公式等是否有误;
5.学位论文上传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安排查重,预计1-2天出结果,查重完成后视为使用一次提交学位论文的机会。
(三)盲审要求及结果运用
1.送审学位论文需满足要求
(1)学位论文预评审通过;
(2)校内导师和实践导师在学位论文授权使用说明中签字;
(3)校内导师在学位论文评阅系统中审核学位论文并通过;
(4)学位论文重复率低于10%(不含)的学位论文学院安排盲审,重复率在10%—30%之间的,可自行修改后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再次上传,重复率超出30%的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2.学位论文盲审结论运用
学位论文盲审结论分为“同意答辩”“同意答辩稍作修改”“修改后重新盲审”“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以下分别简称A、B、C、D四档),对学位论文出现不同盲审结论时的处理办法作如下说明:
(1)只出现“A”或“B”,评审通过,若出现“B”或专家给出具体修改意见,修改论文不少于5天,组织论文答辩;
(2)出现一个及以上“C”,没有“D”,需复审,修改论文不少于15天(不超过1个月),再次提交系统进行复审,应送给出“C”的原专家评审(除非原专家拒审);若复审出现“C”或“D”,评审不通过。复审不通过后需继续修改论文不少于1个月,方可重新送审,且应送给复审给“C”或“D”的原专家;
(3)仅出现一个“D”,不含“C”(省部级学位论文抽检中3年累计出现2篇及以上的学科,连续3年(含公布结果当年)不适用于此条款),学生和导师可提出申诉,根据所有原专家的意见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且修改论文不少于15天(不超过1个月),学院组织不少于3人学科专家组,其中2/3认为申诉合理后可增评2位专家评审。若增评结论均为“A”或“B”时,则评审通过,若增评结论出现“C”或“D”时,则评审不通过。复审不通过后需继续修改论文不少于1个月,方可重新送审,应送给上轮评审(包含初审和增评)给“C”或“D”的原专家;
(4)出现一个“D”,且不满足上述可增评条件时,评审不通过,需修改论文不少于1个月,且应送上一轮评审给出“C”或“D”的原专家评审;
(5)出现两个及以上“D”,评审不通过,需修改论文不少于3个月,方可重新送审,且应送给上一轮评审给出“C”或“D”的原专家。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时间: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答辩前准备工作
1.信息填报
在研究生信息平台(https://yjs.ustc.edu.cn)“学历学位”-“学位申请”-“请录入答辩信息”中填写学位论文答辩信息,并下载打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答辩表决票(以上三个表格需导师审核答辩委员会组成后,方可打印),答辩日程将在学校网上公示。
2.材料提交
(1)电子版: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评阅书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于正式答辩4天发至本组答辩秘书处;
(2)纸质版: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并于正式答辩2天交给本组答辩秘书,提交材料包括:
①纸质版学位论文(份数等同于评审专家数)
②学位论文评阅书(份数等同于评审专家数)
在研究生信息平台:https://yjs.ustc.edu.cn“学历学位”-“学位申请”-“查看评阅结果”中打印
③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份数等同于评审专家数)
④答辩表决票(份数等同于评审专家数)
⑤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2份
(二)答辩现场流程
1.学位论文答辩总时长50分钟
2.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答辩流程,宣布答辩开始
3.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约25分钟PPT演示)
(1)学位论文选题和研究背景介绍
(2)学位论文的主要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和创新性
(3)对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反馈情况
4.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答辩秘书做好记录(约25分钟)
5.答辩委员会评议(答辩人及其他人员退场)
(1)答辩委员会结合答辩人的学位论文工作、答辩表现、学位论文评审、导师对论文的评语等情况,评议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学位条例所要求的学术水平
(2)无记名投票表决是否建议授予学位
①答辩通过: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要求:答辩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含2/3)同意为通过
②答辩未通过:
重新答辩:答辩委员会作出修改学位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可在满足学籍期限内的两个月后至一年内修改学位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若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学位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学位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通过者,以后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3)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若做出需重新答辩的决议,需明确说明理由及修改建议)
6.答辩人到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7.答辩委员会主席在“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栏签名
8.答辩委员会委员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上签名
9.答辩结束,答辩秘书整理答辩材料,将相关材料交给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统一归档
五、咨询联系
先研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罗老师0551-65708197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