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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9-28 10:27:31
文章作者:本站编辑
先研院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章开展,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字〔2021〕23号)等文件精神和研究生院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奖励标准
(一)评选对象:我院所有已注册全日制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综合各专业类别学生人数比例,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研究生6人;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研究生合计1人;博士综合共1人;
(三)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2万元人民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3万元人民币。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异:
1.2021-2022级硕士研究生课程加权平均分成绩(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9月28日12点)各专业方向排名前30%;
2.2023级硕士研究生须满足本科期间GPA专业排名前30%;
3.2020-2022级博士研究生须完成通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学分修读。
(六)学术科研与创新综合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申报所用成果均需为中国科大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两条:
1. 评优或社会实践方面。基本学制内获得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参与并在校级及以上文体竞赛、社会实践服务等方面获得表彰;
2. 学科竞赛方面。作为负责人在校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3. 创新发明方面。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为第一专利权人,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4. 论文发表方面。在正式刊号刊物上公开发表(已接收)文章,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为学生为第一作者);
5. 课题研究方面。在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为申报单位的市级及以上获批项目中贡献突出(须有项目申报书中课题组成员、或发表成果中的标注、或所做工作的材料等证明材料)。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10月10日17点前,学生自主申报。
填写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3年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清单》,“推荐意见”由校内导师填写。同时提交完整电子材料(附件1、附件2和各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指定文档),规范文件名:附件1研国家奖申请审批表—XX级—专业—姓名.doc,附件2研国家奖申报材料清单—XX级—专业—姓名.xls,附件3研国家奖申请证明材料附件—XX级—专业—姓名.pdf。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0月10日17点前,交至先研院未来中心12楼研究生部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注意各附件材料提交文件格式要求)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曹老师
邮箱:caowj@iat.ustc.edu.cn,
电话:0551-65711610
(二)10月12日17点前,完成初审工作。
根据分配指标,学院对申请者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排序,按1:1.5比例确定答辩候选人选,即: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研究生共选取前9名,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研究生共选取前2名,博士综合选取前2名,共计13名候选人。
(三)10月18日前,学院组织答辩评审。
通过初审的候选人现场答辩(每人ppt答辩5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院评审委员会成员打分后取平均值,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最终人选。
(四)10月25日前,答辩结果公示结束,确认后将人选名单报研究生院。
四.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参评学年有挂科、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但用于申请不同奖学金的成果和证明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学生本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虚假情况,无条件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评审委员会委员应遵循平等、回避、公正、保密的原则评分,把真正有竞争力的学生选拔出来。
五.申报附件
附件2:2023年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清单.xls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