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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先研院横向项目结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07-04 09:47:06
文章作者:本站编辑
各研发团队:
为规范我院横向项目经费使用管理,依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研发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九条 ,研发项目按照规定要求完成结题验收工作,经科研部确认后,办理相关项目结题结账手续。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结账手续的,财务部依据已结题未结账项目清单,将结余经费扣除 25%的企业所得税后余额转入先研院“已结题研发项目的结余经费”项目,由先研院统筹用于研发活动。
请各团队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以下到期项目办理结题、结账或延期处理。主要处理方式如下:
(1) 结题证明(或验收报告等其他可以证明项目已结题的材料)或结题申请、研发项目结账通知单、绩效分配方案审核表
(2) 结题证明(或验收报告等其他可以证明项目已结题的材料)或结题申请、研发项目结账通知单、预研基金使用审核表、预研项目立项书
(3) 延期申请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团队选择一种处理方式办理结题、结账手续,并将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提交至科研部、财务部,待结题项目已发至各项目负责人邮箱,敬请查收。
科研部联系人:李 鹏 0551-65711817 lipeng@iat.ustc.edu.cn
财务部联系人:李亚男 0551-65708019 liyn@iat.ustc.edu.cn
中国科大先研院科研部、财务部
2023年4月10日
附件表格说明:
(1)《结题证明》或《结题申请》见附件1(提交结题材料时,二选一)
(2)《研发项目结账通知单》见附件2,须与财务部联系确认结余经费),并选择结余经费处理方式(预研或绩效)
(3)《绩效分配方案审核表》见附件3
(4)《预研基金使用审核表》见附件4,且须附上《预研项目立项书模板》见附件6(预研项目参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研发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管理》)
(5)项目执行期间已过但由于客观原因确需延期的(如项目经费未全部到账)需提交《延期申请》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