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员工职住平衡购房资格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10-18 11:11:15
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购房申报流程和表格
符合本次购房范围及条件,且有购买意向的申请人持规定的材料向所在单位申请,由所在单位汇总本单位符合本次试点范围的人员并将汇总表、个人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按照产业分类报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初审。
申请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高新区重点产业职住平衡人员明细汇总表(附件1);
②高新区重点产业职住平衡试点申请表(附件2);
③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居住证)、婚姻证明;
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需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证明、个人完税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
⑤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劳动(或聘用)合同;
⑥社会保险个人缴交记录单;
⑦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申请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3)。
附件1
申请高新区重点产业职住平衡人员明细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申请人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 产业类别 | 工作单位 | 是否具备合肥市购房资格 | 高新区是否有房(以家庭为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
2 |
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办公): 手机:
备注:申请人应与实际登记摇号报名购房人姓名保持一致,且只能由一人购买,后期不允许以任可形式的增名、减名、更名;
附件2
高新区重点产业职住平衡试点
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日期:
申请人信息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学历 | 联系方式 | |||
工作单位 | 是否具备合肥市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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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是否有房(以家庭为单位) | ||||
所属重点产业范围 | □集成电路 □新型显示 □人工智能 □网络与信息安全 □高端装备制造 □家电和智能家居 □节能环保 □新材料 □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 □光伏及新能源 □生物医药和大健康 □创意文化 □创新型科技研发机构 | |||
申请单位意见 | 该申请人在我单位工作,已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 签章 | |||
相关部门意见 | 该申请人符合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认定标准。 经办人: 签章: 日期: | |||
领导小组意见 |
经办人: 签章: 日期: |
备注:
1、以上信息仅限于合肥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认定,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最终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购房资格查询结果为准;
2、申请表有效期为90日。
附件3
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申请诚信申报承诺书
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领导小组:
我及家庭全部成员愿意遵守我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相关规定,现提出参与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申请。我们已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炒房卖号行为,自愿立即取消购房资格;情节严重,同意按有关规定接受行政或刑事处罚。
本人愿意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并承担违反承诺的责任和后果。
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材料下载链接
10月9日,根据合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推进开发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会议精神,合肥高新区开展职住平衡试点工作。合肥高新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登记摇号销售时,在提供不低于30%比例房源优先用于刚需人群购房后,将同时提供不低于总房源30%比例的房源用于园区重点产业职工购买居住。据了解,高新区是合肥市首个职住平衡试点区域。
近年来,合肥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兴产业大量集聚,城市建设和民生配套也不断提升,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前来高新区就业、生活。为了解决高新区职住平衡问题,缓解潮汐交通现象,提升园区职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合肥高新区在全市率先开展职住平衡试点工作。
在高新区范围内,出让的住宅用地及新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住宅楼盘中,在提供不低于30%比例房源优先用于刚需人群购房后,要同时提供不低于总房源30%比例的房源用于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工作。
这意味着,高新区将有至少60%的房源用于刚需和园区职工购买,这将极大地改善园区居民、职工的居住条件。
购买人员应同时满足“具有合肥市购房资格”“在上述重点产业单位工作,连续在高新区缴纳社保满1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高新区无自有住房”等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重点产业企业、创新型科技研发机构职工只享受一次试点购房政策。
购房则采用摇号方式。首先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再由高新区重点产业企业职工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高新区重点产业企业职工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类别选房资格摇号。
若高新区重点产业企业职工购房人少于总房源数30%,所有购房人直接获得选房资格。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
附件:
职住平衡试点按申请、初审、复审程序进行。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者首先需要向其所在单位申报,再由其单位根据产业类别向高新区分管部门报备接受审核。
区经贸局负责对新型显示、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家电和智能家居、高端装备制造、光伏及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企业提供的申请登记进行初审;
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对创意文化产业企业提供的申请登记进行初审;
区投促局负责对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企业提供的申请登记进行初审;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节能环保产业企业提供的申请登记进行初审;
区半导体中心负责对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提供的申请登记进行初审;
区科技局负责对创新型科技研发机构进行初审。
以上部门初审合格后报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领导小组统一复审。
首先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再由高新区重点产业企业职工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高新区重点产业企业职工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类别选房资格摇号。若高新区重点产业企业职工购房人少于总房源数30%,所有购房人直接获得选房资格。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具体摇号办法按照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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