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9日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先研院、卓工院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章开展,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字〔2021〕23号)等文件精神和研究生院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我院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奖励标准

(一)评选对象:我院所有已注册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综合各专业类别学生人数比例,电子信息专业硕士11人,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合计4人;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不区分专业类别,综合共3人。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字〔2021〕23号文件要求,直博生入学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硕博连读生自硕士入学起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2万元人民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3万元人民币。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异:

1.2024-2025级硕士研究生须满足课程GPA各专业方向排名前50%,且已获学分不低于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学分的80%(数据统计截至2026年9月1日);

2.2023-2026级博士研究生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数据统计截至2026年9月1日)。

(六)学术科研与创新综合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申报所用成果须为中国科大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两项:

1.论文发表。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正式刊号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已接收);

2.创新发明。学生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获得国内外已进入实审或授权的发明专利;

3.学科竞赛。作为负责人在校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4.课题研究。作为负责人,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为申报单位,获批校级及以上项目或基金资助;

5.评优与社会实践。个人获得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在校级及以上文体竞赛、社会实践服务等方面获得表彰。

三、工作时间和流程安排

(一)9月24日17点前,学生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填写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以及对应的证明材料合集(按成果填报顺序排列),“推荐意见”由校内导师填写。

上述电子材料注意用规范的文件名,如: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X级—专业—姓名.doc,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X级—专业—姓名.xls,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证明材料合集—XX级—专业—姓名.pdf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9月24日17点前,交至先研院未来中心12楼研究生部办公室,电子材料(注意各附件材料提交文件格式要求)同步发送至邮箱jxj@iat.ustc.edu.cn。

(二)9月30日前,完成申报资格初审工作,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答辩候选人名单并通知候选人。

(四)10月10日前,组织完成答辩评审工作。

通过初审的候选人现场答辩(每人ppt答辩5分钟,评委提问),学院评审委员会专家打分后取平均值,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最终人选。

(五)10月16日前,完成学院公示。确定人选名单,报研究生院。

四、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参评学年有挂科、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但成果不可重复使用,须保证申报所用成果在校期间未曾用于获评过其他指标到院的国家奖学金或各类专项奖学金;

(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学生本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虚假情况,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评审委员会成员应遵循平等、回避、公正、保密的原则评分,把真正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选拔出来。

五、信息通联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711610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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