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9日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研发机构: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合肥市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23〕4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标准条件》(院字〔2023〕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先研院自主聘用(包括与先研院直接签订全职聘用合同以及与先研院指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从事自然科学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科技情报咨询、科研管理、科技服务,且本年参加我院自然科研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和培训方式

       (一)公需科目及学习方式

       公需科目由安徽省人社厅统一确定。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全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二十大精神,建设美好安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数字中国:数字化建设与发展》《碳达峰碳中和与绿色发展》《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工业互联网与区块链应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驾驶》。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

       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可自行下载学习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上述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

       (二)专业科目及学习方式

       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1.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开发专业科目内容,经核准的《合肥市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课程培训计划表》(附件1),供专业技术人员选学(2022年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课程学习时间截止2023年4月6日)。

       2.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根据自身情况,登陆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印发<关于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若干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合人发〔2005〕209号),通过文件中所规定的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认定学时情况可参考附件2)。

三、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要求,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年度登记制。

       (一)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年均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 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均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自安徽省外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其调入后当年按照合肥市继续教育政策执行。

       (二)学时验证。本年参加我院自然科研系列职称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由我院自行验证。我院根据相应系列评审标准条件学历,核验最近一个任职周期(以申报助理研究员为例:标准条件里“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研究实习员或相应职业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上述最近一个任职周期为3年)的学时,由平台/部门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后,加盖核验章。继续教育学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加盖核验章。

       1.电子材料审核

       个人电子材料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至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材料要求如下:

       (1)常规申报人员。提供《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附件3)及相应附件证明材料;

       (2)破格申报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学时情况说明》(附件4);

       (3)博士后出站考核达到优秀等次人员且符合常规申报副研究员条件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学时情况说明》(附件4)及《优秀博后证书》。

       以上电子材料压缩并注明部门(研发机构)、姓名、最高学历、申报职称类型,发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

       2.纸质材料报送

       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至我院组织与人力资源部。报送时间为8月1日-8月20日。

       (1)常规申报人员。提供《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一式4份,由平台/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提供相应附件证明材料1份;

       (2)破格申报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学时情况说明》一式2份,申报者本人签字;

       (3)博士后出站考核达到优秀等次人员且符合常规申报副研究员条件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学时情况说明》一式2份,申报者本人签字;并提供《优秀博后证书》复印件2份。

       申报人的附件证明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人一个材料袋由申报人统一在申报日期内报送我院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51-65708027

       邮箱:chenchenliu@iat.ustc.edu.cn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合肥市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表.docx

附件2: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定明细表.xls

附件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常规申报人员填写).doc

附件4:继续教育学时情况说明(破格申报、博士后出站考核达到优秀等次人员填写).doc




分享

版权所有 ©202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