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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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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基础知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2-15 18:07:58

文章作者:本站编辑

1.“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周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3.“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4.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6.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体表现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7.中国精神: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8.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9.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10.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11.七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转移就业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医疗救助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

12.党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13.党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14.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15.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16.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

17.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

18.五大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

19.“三型”政党: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20.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21.四种危险: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22.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3.四个重大: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24.四种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5.“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26.合格党员标准(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27.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8.四个合格: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29.四自能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30.党的三大优良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

31.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32.延安精神: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

33.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34.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各级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35、党的五种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36.党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37.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38.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会议制度、党日制度、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39.党内政治生活“四性”: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40.“六有”政治局面: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41.“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个月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42.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43.好干部20字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44.“四有”干部: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干部。

45.“四铁”干部: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

4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7.党的建设主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纯洁性建设。

48.党的建设基本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

49.党的“四条路线 :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

50.“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51.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看齐”:在立场态度上向中央看齐;在责任担当上向中央看齐;在方法措施上向中央看齐;在示范带动上向中央看齐。

52.党员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53.选拔任用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54.新常态:中国经济呈现新常态,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55.“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56.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四个着力”: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57.基层党组织设置:党员人数3人以上50人以下可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可成立党总支,党员人数100人以上可成立党委。

58.组织生活制度:指党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59.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一大法宝。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召开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60.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种制度。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进行一次。

61.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62.“五好”党支部: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作用发挥好。

63.《准则》规定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自律规范: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64.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1)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带头学习传达;严格审签;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处理;分析研判;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谈话提醒;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表率作用;如实报告事项;报告履职情况。  

(2)党委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积极协助;严格把关;建立制度;风险防控;提醒谈话;开展调研;组织生活;廉洁自律;如实报告;履职情况。  

(3)纪委监督责任:及时安排部署;积极协助谋划;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执纪查处;认真督促整改;加强自身建设;搞好综合协调。  

65.一岗双责:各级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66.三公经费: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67.中央八项规定: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68.对党组织问责方式:检查、通报、改组。

69.对党的领导干部问责的方式: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

70.《准则》要求的“四个必须”: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71.《准则》规定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廉洁从政 ,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72.党费交纳比例和标准:根据中组发〔2008〕3号文件的新的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含)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5000元(含),为1%;5000-10000元(含),为1.5%;10000元以上为2%;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