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攀登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6-06-29 20:04:44
文章作者:本站编辑
先研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安徽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自2026年捐赠攀登之星奖学金。根据皖教基金会函〔2026〕54号《关于商请协同开展“攀登之星” 慈善助学基金评审工作的函》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攀登之星奖学金的通知》(学字〔2026〕41号)要求,现启动我院2025-2026学年攀登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全日制学籍,脱产在读研究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名额分配
根据通知要求,本学年我院攀登之星奖学金推荐名额为1人,每人奖励5000元。
三、申报与评审
(一)学生自主申报
申报学生对照奖学金申报条件,填报附件《中国科大专项奖学金申报审批表(研究生)》,同时提交完整电子版材料(附件以及与申报填写内容相关的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件),注意用规范的文件名,如:附件 攀登之星奖学金申报审批表—专业—姓名.doc,攀登之星奖学金申报证明材料—专业—姓名.pdf。
上述材料纸质版须在7月3日17点前,交至先研院未来中心12楼研究生部(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1206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jxj@iat.ustc.edu.cn。
(二)学院完成评审及公示
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成立奖学金评审组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17日前按要求向学生工作处报送资料。
(三)学生工作处组织审核申报资料,并报校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参评学年有挂科、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2.申报所用成果均需为中国科大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但成果不可重复使用,须保证申报所用成果在校期间未曾用于获评过其他指标到院的国家奖学金或各类专项奖学金;
3.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学生本人负责,一旦发现存在虚假情况,无条件取消其申报资格。
4.攀登之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奖励证书。本次评选的攀登之星奖学金的奖金发放预计在2026年9月底前完成,证书发放预计在2026年12月左右完成。
五、咨询联系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551-65711610,联系邮箱:jxj@iat.ust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科大专项奖学金申报审批表(研究生)》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