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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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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突出贡献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5-08 16:46:09

文章作者:本站编辑

先研院全体员工:

为全面推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先研院”)成果转移转化事业发展,表彰在先研院建设发展、成果转移转化、企业培育、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突出贡献奖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22﹞10号)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突出贡献奖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突出贡献奖的申报评审条件为:在先研院建设发展突出成绩、成果转移转化重大收益、企业培育重大进展、人才培养重大成效、管理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个人。

二、申报范围

先研院全体员工,包括市校选派干部、全职聘用人员、兼职聘用人员、劳务聘用人员、跟班学习人员等,满足条件均可参加申报评审。

因违反党的纪律、法律法规、妄议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发表不当言论、违反意识形态相关规定及院内相关规章制度等受到处罚或处分的,不得申报突出贡献奖。

三、申报评审程序

突出贡献奖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具体如下:

(一)个人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突出贡献奖申报(推荐)表》(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推荐)表》),并按要求提供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

2.部门/单位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

3.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与本办法相关规定的符合性等。

4.审查合格后,由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在《申报(推荐)表》上填写资格审查意见并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5.党政联席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党政联席会成员同意方为通过。

6.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对通过人选进行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二)组织推荐程序

1.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在与主要院领导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提名推荐人选,填写《申报(推荐)表》,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2.党政联席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党政联席会成员同意方为通过。

3.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对通过人选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授奖和奖励

突出贡献奖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级别。一等奖原则上不超过1名,二等奖原则上不超过3名。奖励标准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突出贡献奖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22﹞10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请于5月14日17:00前将《申报(推荐)表》和突出贡献证明材料合并装订成册后,纸质签字版报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电子版(《申报(推荐)表》为word版本,证明材料请整合成一个PDF文档)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2.申报者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剽窃他人成果,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突出贡献奖的,一经查实,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在先研院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并永久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刘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65708026   

电子邮箱:gaodongya@iat.ust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突出贡献奖申报(推荐)表》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2023年5月8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突出贡献奖申报(推荐)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