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第二批次)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10-29 17:36:14
文章作者:本站编辑
先研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及我校研究生院相关通知,决定调整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具体调整方案为在原名额基础上翻一倍。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章开展,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字〔2021〕23号)等文件精神和研究生院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第二批次)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奖励标准
(一)评选对象:我院所有已注册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已获得2024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与此次评定。
(二)指标分配: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综合各专业类别学生人数比例,电子信息专业硕士6人,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合计1人;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博士综合共1人。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字〔2021〕23号文件要求,直博生入学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硕博连读生自硕士入学起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2万元人民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3万元人民币。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异:
1.2022-2023级硕士研究生须满足课程GPA各专业方向排名前30%,且已获得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分的80%及以上(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9月18日17点);
2.2024级硕士研究生须满足本科期间GPA专业排名前30%,2024级博士研究生须满足硕士期间GPA专业排名前30%;
3.2021-2023级博士研究生须完成通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学分修读。
(六)学术科研与创新综合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申报所用成果均需为中国科大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两条:
1.学科竞赛方面。作为负责人在校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2.创新发明方面。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为第一专利权人,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3.论文发表方面。在正式刊号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已接收),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为学生为第一作者);
4.课题研究方面。在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为申报单位的市级及以上获批项目中贡献突出(须有项目申报书中课题组成员、或发表成果中的标注、或所做工作的材料等证明材料);
5.评优或社会实践方面。基本学制内获得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参与并在校级及以上文体竞赛、社会实践服务等方面获得表彰。
三.工作时间和流程安排
(一)11月1日9点前,学生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填写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以及对应的证明材料合集(按成果填报顺序排列),“推荐意见”由校内导师填写。
上述电子材料注意用规范的文件名,如: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X级—专业—姓名.doc,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X级—专业—姓名.xls,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证明材料合集—XX级—专业—姓名.pdf。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1月1日9点前,交至先研院未来中心12楼研究生部办公室,电子材料(注意各附件材料提交文件格式要求)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jxj@iat.ustc.edu.cn。
(二)11月1日17点前,完成初审工作。
根据分配指标,学院对申请者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排序,按1:1.5比例确定答辩候选人选,即: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研究生共选取前9名,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研究生共选取前2名,博士综合选取前2名,共计13名候选人。
(三)11月4日前,学院组织答辩评审。
通过初审的候选人现场答辩(每人ppt答辩5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院评审委员会成员打分后取平均值,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最终人选。
(四)11月11日前,完成公示。确定人选名单,报研究生院。
四.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参评学年有挂科、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但所用成果在曾经获得过的指标到院的国家奖学金或各类专项奖学金中未使用过。
(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学生本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虚假情况,无条件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评审委员会委员应遵循平等、回避、公正、保密的原则评分,把真正有竞争力的学生选拔出来。
五.信息通联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711610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