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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3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10-13 18:07:54
文章作者:本站编辑
各实践基地、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升培养质量,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3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院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评审的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往年未参加中期考核或中期考核未通过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安排
(一)材料提交
2023年11月10日之前,研究生本人填写提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硕士论文工作中期报告考核表》(附件1)电子版至luoxiaomu@iat.ustc.edu.cn,中期报告须经校内导师、实践导师(实践导师需已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遴选备案系统中备案)审核确认。
(二)评审考核
1.评审方式。每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硕士论文工作中期报告考核表》由不少于2名相关专业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进行函评。
2.评审要求。评审专家认真审阅研究生所提交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硕士论文工作中期报告考核表》,针对研究生在论文研究和写作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并给出明确的评审结果。
(三)结果运用
1.两份评审意见均为“通过”的,考核结果为“通过”;
2.两份意见均为“不通过”的,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3.有一份意见为“不通过”的,学院聘请第三位专家进行评审,第三位专家意见为“通过”的,考核结果为“通过”,仍为“不通过”的,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三、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中期考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预审环节;
(二)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每学年度集中安排两次(秋季学期一次、春季学期一次),请研究生高度重视并合理安排参加时间。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先研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罗老师,0551-65708197。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工作中期报告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