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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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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交第三次专业实践阶段报告及专业实践总报告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01-11 10:38:52

文章作者:本站编辑

各实践基地、2021级全体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胜任能力的重要环节,充分且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试行)》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先研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在提交专业总报告之前需提交不少于三次专业实践阶段报告,现对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交第三次专业实践阶段报告及专业实践总报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先研院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工作安排

       (一)报告提交

       1.专业实践阶段报告提交:

       研究生需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yjs1.ustc.edu.cn/),点击“日常管理”-“专业实践管理”-“专业实践申请”-“实践阶段报告填报”,点击“新增”填写本阶段专业实践阶段报告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2.专业实践总报告提交:
       研究生需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yjs1.ustc.edu.cn/),点击“日常管理”-“专业实践管理”-“专业实践申请”-“实践总结填报”,填写专业实践全流程中的报告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三)提交时间

       研究生需于2024年1月28日之前提交第三次专业实践阶段报告及专业实践总报告。

       (三)导师审核

       报告提交结束后,研究生需按照“先实践导师完成审核、后校内导师完成审核”的顺序,请双导师于2024年1月31之前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线上审核(系统登录指南见附件),并作出鉴定意见。

三、相关要求

       (一)研究生阶段需至少完成三次专业实践阶段报告和一次专业实践总报告,研究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完成后获得相应学分,获得学分后才能进入学位论文预审环节,否则将影响学位申请进程。

       (二)专业实践阶段报告及专业实践总报告须作为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辅证材料,各实践基地、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应高度重视专业实践环节,认真思考总结实践内容、取得的成果以及完成的主要任务、掌握程度及存在问题等。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咨询先研院教学办公室程晓影老师。

       电话:0551-65708352

       邮箱:cxy@iat.ustc.edu.cn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2024年1月11日

附件1:研究生提交专业实践报告指南.docx

附件2:实践导师审核专业实践报告指南.docx

附件3:校内导师审核专业实践报告指南.docx